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党籍、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

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因触犯刑法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要经过长期考察(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党籍、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
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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