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时俱进完善党的纪律规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纪律保证。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抓住学习重点,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01

党纪学习教育: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弄清楚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等基本问题,有利于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明确学习方向。 

一、为什么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党纪学习教育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和坚决贯彻,可以使党员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应对新的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对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重视党的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高悬规矩戒尺,才能不断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事业发展和强化责任担当的有力保障。党员的修养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的成败。当前,我们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强化党纪,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二、党纪学习教育应该学习什么? 

把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首先必须明确学习内容。

要学习指导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紧跟党中央最新要求,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和纪律自觉,深化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要学习党规党纪,筑牢认知根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作为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党内法规,应当成为全党同志学习的重点和基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中的基本原则、精神实质、具体要求,着重弄清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内涵,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要学习治党历史,汲取行动力量。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把党史学习与党纪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可以使党员深刻认识到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中汲取智慧、精神、力量,不断提高执纪遵纪水平。通过对党的历史特别是党的纪律建设史的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未来努力方向,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纪律自觉性和执行力。

要学习典型案例,对照自警自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典型案例可以直观展示党纪的重要性和违纪的后果,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激励党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通过反面教材的警示,使党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党纪学习教育应该怎么学?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应该在“四个坚持”上下足功夫,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坚持目标引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旨在让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是一个要求逐级提升的目标体系,从对纪律的学习、知晓、明悉,上升为严守纪律的自律素养,最后形成明纪、守纪的意志信念。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计划安排、措施方法、资源配置都要服务于这个目标体系的实现。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成效也要以这个体系化目标的达成为评判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主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到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是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不上心”是态度上的忽视,“不了解”“不掌握”是意识和素养的缺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的态度导致党规党纪意识淡薄、党规党纪素养缺乏。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进一步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的氛围;善于根据不同的问题选用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方法,以解决态度问题为前提,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着力培养纪律意识,提升纪律素养。

坚持学教结合。学习和教育都是获取知识和提高素养的重要途径。党纪学习教育是对学习和教育的统筹运用和综合表达。一方面,必须加强党员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深刻领悟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研讨交流、学习分享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培训,通过警示教育等让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条款解读、理论宣讲、专题辅导等方式向党员传授党规党纪知识。

坚持知行合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党纪要求升华为思想意识,内化为言行准则,最终体现在日常行为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务实学风,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干在日常,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不仅要养成遵规守纪的行为自觉,还应该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实施党纪处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02

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一、自觉学纪,营造学习纪律的浓厚氛围 

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只有认真学纪,才能更好地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要牢牢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进行检查,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读书班、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要压实各级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责任。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委员,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作出表率,带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做好解读和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类培训,突出抓好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要营造浓厚的党纪学习氛围。党内政治生活是全体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对党员具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作用。要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各种政治活动中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营造出时时讲纪律、处处讲纪律的良好氛围。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例如,为广大党员、干部印发党纪学习材料,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并指导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线上+线下”自主学习,做到随时学、随处学。 

二、自觉知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 

知纪是学纪的直接目标。知纪是在学纪的基础上深化对党的纪律的理解和认识,是更深一层的要求,必须清楚明了地知道纪律有哪些、边界在哪里。认真学纪、准确知纪,才能更好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搞清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搞清楚《条例》的每一章每一条都规定了什么、基本精神是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原原本本学,推动党纪入脑入心。

在政治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拥护党的大政方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在组织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在廉洁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在群众纪律方面,党员、干部不得侵害群众利益、加重群众负担。在工作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敢于斗争、主动担当。在生活纪律方面,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做到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自觉明纪,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明纪是学纪的内在要求。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同时它又必须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明纪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纪律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纪律的要求行事。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纪律上的明白人,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才能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党纪是“紧箍咒”。深刻认识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自觉用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时常看看自己手中的戒尺握紧了没有,不断树牢党纪观念,坚决守住红线、守牢底线、不越高压线,全面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党纪是“护身符”。深刻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严管就是厚爱,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违法”,无不始于“破纪”。防止“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沦为‘阶下囚’”的情况发生,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自觉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守纪是学纪的最终目的。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守纪,做到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所有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无条件地遵守纪律,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不玩花样,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规矩。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决不搞“七个有之”那一套。要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慎独慎微守在细微之处。要懂得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的道理,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不要踩上“地雷”、掉进陷阱。增强自制力,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做到慎独慎微,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以实际行动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03

增强党纪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路径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党的纪律教育,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以下方面着力,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变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遵规守纪的理论基础

纪律自觉的养成是建立在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础之上的,理性自觉的纪律意识必然以党员、干部的坚定信仰为支撑,而信仰的坚定离不开理论学习。因此,党纪学习教育要建立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

要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主线,深入把握“十三个坚持”的科学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围绕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的实践中,所总结概括的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提出的各项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在全党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实现对“最大多数”全覆盖的基础上,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新提拔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信任。要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纪律教育,使他们时刻谨记自己“为什么出发”,深刻领悟更重要的职位意味着背负的信任更多,责任就更重、风险就更大,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尤其是聚焦年轻干部职业成长全周期、全流程,精准设置教育内容,帮助他们认识系好“第一颗扣子”的重要性,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

关键岗位干部一般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对所在地区和部门、单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纪律没有“禁区”“特权”“例外”,面向全部党组织和党员,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关键岗位干部掌握着人、财、事、物权,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权力在轨运行。

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要以更强担当大兴实干之风。责任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结合要扎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工作要务实,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从一开始就把力戒形式主义鲜明导向树起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

要以更严要求弘扬清廉之风。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要以更实举措养成勤政之风。树立唯实唯勤的工作导向,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持续用力抓“蝇贪蚁腐”、扫黑除恶,把学习和整治成效切实体现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上。强化问题导向,深刻把握当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乡村全面振兴、社会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强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四、把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

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相辅相成、互相依托、互相促进。实践中,要把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协同共进。

坚持教育先行,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治理等监督执纪执法的全过程,为纪律执行夯实思想基础。将纪法教育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教育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提升纪律教育治本功效。在审查调查中,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帮助被审查对象分析错误性质及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在处理处分环节,完善处置结果说理制度。推动被监督单位开设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围绕案件定性量纪、处分依据、处理档次等内容进行释纪说法。定期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五、以强化警示教育为有力抓手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发挥典型案例作用,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要注意突出精准性,增强震慑力,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农村干部等教育对象,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深度挖掘案例资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通过观看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谈话诫勉等方式,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

注重协同联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性。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案发单位的协同机制,有效衔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案发单位整改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处之初,就要注意收集整理警示教育相关素材,剖析诱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在案件查处后,要认真组织案发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针对个案或类案呈现的特征,将警示教育中的释纪释法环节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党校培训、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

六、坚持完善党的纪律教育机制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新时代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的前提与基础,是在全党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纪法权威的有效方式。

完善纪律教育培训机制。创新纪律教育方式,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发挥好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的作用,通过“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形式阐释纪律内容,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将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好各级党校的熔炉阵地作用。党校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升教育效果。突出案例教学,加强对执纪执法典型案例的深度挖掘分析,使党内法规的精神要义和具体要求入脑入心,成为刻印在心、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落实纪律教育责任制。明确纪律教育的领导体制与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纪律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纪律教育的直接责任。细化纪律教育责任落实机制,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纪律教育的责任感。

建立健全纪律教育评价考核监督机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评价考核监督主体,定期对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注重对评价考核监督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04

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把握四个方面,提高政治站位

《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我们既要学习文本,还要把握文本背后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因此需要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条例》,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把握好宽和严的关系,实现宽严相济。《条例》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松劲歇脚、疲劳厌战,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同时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又增加或完善了若干情形,比如“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很好地处理了宽和严的关系。

把握好纪和法的关系,实现执纪和执法贯通。《条例》总则第四章以“涉及违法犯罪党员的违纪处理”为题,专章论述纪法关系,强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的执纪原则。在具体的内容上同样体现了这一点,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在文本上衔接起来。

把握好“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关系,实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同时强调了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的观点。《条例》面向全体党员,但也突出“关键少数”。比如,分则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说明该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不适用。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发挥着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理应在纪律建设方面体现更高要求、更严标准。

把握好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相关要求,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条例》在担当作为方面,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内容,就是鼓励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条例》突出了“新官不能不理旧账”的相关要求,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能消极回避、推卸责任。《条例》还将“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等情形写入工作纪律,强调精准、规范问责,更好地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

2015年10月修订的《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主干部分和可操作的具体内容,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

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条例》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遵守政治纪律,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对具体行为作了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遵守组织纪律,必须准确把握《条例》相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反对好人主义。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行为规则。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学习《条例》时,党员、干部要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要全面理解。遵守廉洁纪律,必须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保持清正廉洁。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概括来说,《条例》纳入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的行为;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等。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很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条例》第十章从一百三十条到一百四十九条共20条,具体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工作失职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泄露组织秘密行为,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等。遵守工作纪律,必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生活纪律是对党员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而制定的行为规则。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被新闻舆论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非常必要。从条文看,《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5条,是“六大纪律”中最少的,但党员、干部绝不能忽视。综合起来看,内容主要涉及四个向度:一是生活情趣,二是两性关系,三是家风家教,四是公序良俗。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面对诱惑,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 

本刊课题组综合整理,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上观新闻、《学习时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中国纪检监察》、《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等,作者:曲青山、吕品、许宝健、王士龙、周建勇、陆红红、钟建川、刘晓泉、杨书文、许宝健、徐方正、杨文佳、李明远等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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