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需求层次也在持续提升,不仅期盼更丰富的物质财富,也渴望更充实的精神世界、更清晰的价值归属、更安顿的心灵家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正是回应这一具体而现实的需求,旨在让每一个人在物质条件改善的同时,享有更加多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精神文化滋养,实现精神层面的共同成长与普遍提升。它既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福祉,也是实现人的现代化与全面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环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鲜明特色。
为什么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一项具有历史必然性的自觉追求,它深刻回应了新时代人民需求层次的跃升,明确了人的发展的更高内涵,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人的全面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是满足“更充实的精神世界”需求的重要支撑。人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体。当温饱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精神世界的丰盈便成为个体成长的重要追求。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主动通过经典阅读、艺术熏陶、创新实践等多元途径,拓宽认知边界、涵养审美情趣、激发创造活力。从乡村老年人通过线上课程学习书法绘画,到青年群体在社交平台分享原创作品,再到亲子家庭参与沉浸式文化体验,这些具体实践背后,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滋养的热切追求,彰显的是不同群体对“精神成长”的普遍诉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全体人民平等获取优质精神资源提供重要保障,使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的群众都能在精神探索中实现自我提升,完成从物质富足到精神丰盈的蜕变。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是回应“更清晰的价值归属”需求的关键举措。当前,社会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日益多元,个体对“我是谁、我属于谁、我为谁而奋斗”的价值追问愈发强烈。缺乏清晰的价值归属,容易导致精神迷茫、信念动摇,甚至引发社会共识碎片化。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构建共同的精神家园、培育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让人们在共同的文化记忆和价值追求中找到归属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抽象口号,而是融入日常生活的精神坐标。它体现在邻里互助的温情中、爱岗敬业的坚守中、爱国报国的担当里。当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真正实现,人们就能在多元思潮中凝聚最大共识,在个体差异中汇聚磅礴合力,将个人“小我”融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大我”,为民族复兴提供持久而深沉的精神动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就是让每个人在“做自己”的基础上,还要在精神、价值层面上“在一起”。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是满足“更安顿的心灵家园”需求的文明抉择。回顾西方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物质财富快速积累往往伴随着人的物化、异化问题,精神空虚、心灵无依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症结。中国式现代化摒弃这种以牺牲精神价值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始终坚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发展道路。在快节奏、高压力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心灵安顿的需求日益迫切,渴望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保持内心平静,在人际交往中获得情感慰藉,在精神寄托中摆脱焦虑迷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正是构建心灵寄托的重要载体:优质文化产品能够滋养心灵,社区邻里间的精神联结能够传递温暖,参与公益实践能够让人在奉献中获得精神满足。这不仅有效摆脱了现代社会的精神困境,更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追求:并非简单追求物质财富均等化,而是致力于让全体人民在精神层面获得切实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实现“身安”与“心安”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独特文明优势。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并非抽象的概念,其丰富内涵具体地、历史地展现在个体、社会与国家三个相互贯通的层面上。这既是其内在结构性要求,也是实现过程的必然路径。个体的全面发展为整体繁荣提供微观基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个体发展提供环境支撑,而国家的精神力量则为前两者提供宏观导向与根本保障。三者辩证统一,形成有机整体。
从个体层面看,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起点,在于构建使每个个体都能获得“有尊严、有选择”的精神滋养的生态。其核心要义绝非“整齐划一的精神标准”,而是以“个性化的精神实现”为基石,在保障底线公平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精神追求的多元性与自主性。个人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还意味着每个个体都具备辨别是非、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非被动接受单一信息。个人不仅是精神成果的享受者,还是精神价值的创造者。
从社会层面看,社会是连接个体与国家的纽带,其精神共同富裕的内涵,在于打破“精神资源的垄断与割裂”,构建“共享共生的精神共同体”。社会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意味着消除精神资源在地域与阶层间的不均衡。在精神资源的占有方面,当前,城市与乡村、精英群体与普通大众之间存在显著差距。前者掌握丰富的文化资源与前沿思想,后者则面临资源匮乏或内容低俗化问题。真正的共同富裕要求精神资源成为全民可及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精神共同富裕不仅关乎资源分配,更强调社会成员间的情感共鸣与价值共识。应依托共同的文化记忆与公共事件形成的价值认同,构建“共情型”的精神联结,形成和谐一致的社会精神生态。
从国家层面看,国家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本质上是通过价值共识凝聚民族力量,推动“个体精神成长—社会精神和谐—民族精神强盛”三者同频共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为全社会提供了共同的精神坐标。通过历史教育、榜样示范,让个体在认同国家发展方向的过程中,获得“小我融入大我”的精神归属感。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意味着以文化自信提升国家的精神竞争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是“封闭的自我满足”,而是“开放的自我提升”。国家通过保护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拓展国际文化交流等途径,让国民在吸收人类优秀精神成果的同时,形成“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的文化自信,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与精神竞争力。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找准抓手、多措并举、久久为功。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供给之间的矛盾,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已成为一个紧迫的时代课题。这要求我们超越零敲碎打的传统模式,构建一个以“共同价值”为导航、以“优质资源”为基石、以“主体能力”为引擎、以“协同治理”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实践框架,系统性地破解难题,扎实推动全体人民的精神生活迈向更高层次的富裕。
精神生活的核心是价值取向,没有共同的价值坐标,精神富裕就会陷入“各说各话”的碎片化困境。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首要任务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活实践”,让主流价值成为全民共识的“最大公约数”。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融入法治建设、社会发展、日常生活之中,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使其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当前,我国精神资源存在“供需错配”的问题。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不断提升,但部分地区存在“建而不用”的闲置问题;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部分产品存在“流量至上”“低俗化”的倾向。解决这一问题,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建立“需求调研—动态调整—效果反馈”的闭环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把握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使公共文化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此外,推动文化产业从“流量导向”转向“价值导向”,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文化企业创作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让文化产业成为“精神滋养的供给源”,而非“精神污染的传播器”。
如果仅提供精神资源而不培养精神能力,个体就会陷入被动接受的“精神贫血”状态,无法真正实现精神富裕。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将“能力培养”作为核心抓手,让个体从“精神消费者”转变为“精神生产者”,激活精神富裕的“内生动力”。创造性表达能力的培养,是培育“精神生产者”的重要环节。通过相关课程培训,传授基础技能,让个体“有能力”创造;通过搭建“低门槛”的精神创造平台,让个体“有条件”创造;通过“文化积分”“志愿服务激励”等方式,让个体“有动力”创造。当越来越多的个体参与精神创造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才能从“少数人引领”变为“多数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精神生活不是个体孤立的活动,而是社会互动的结果。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有赖于一个健康稳定的精神生态。这一精神生态的构建,无法依靠单一力量独立完成,它需要各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协作。从主体协同看,要明确各主体的边界与责任。政府的职责是“兜底保障+方向引导”:通过立法确保精神资源的普惠性,通过财政投入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政策调控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市场的职责是“创新供给+价值坚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坚守意识形态底线,不能为了利益传播“负能量”,要通过技术和模式创新提供更多高品质精神产品;社会的职责是“联结纽带+互助平台”:社区、社会组织等要发挥基层治理作用,比如通过“邻里读书角”“精神互助小组”让个体产生精神联结,通过“志愿服务”让个体在帮助他人中获得精神满足;个体的职责是“主动参与+积极贡献”:每个个体都是精神生态的建设者,既要积极享受精神资源,也要主动参与精神创造、传播正能量。
唐爱军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